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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第一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第一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师﹝2007﹞210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第二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第一期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教师[2007]124号)公布的部分培训对象;因个别学科不足30人而尚未安排的首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
  二、培训学科及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
  本期培训涉及的学科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体育;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信息。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有: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和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方案
  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培训工作经验和对本期培训对象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周密的培训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为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各院校在制订培训方案过程中要着重解决好如下问题:
  1、选择好师资。除了精选本校教师和其他高校、教研教科研机构的名师名家以外,还要聘请省内外既有较高理论造诣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知名中小学教师做培训者。后者一般应占培训者总数的30%左右,他们的授课时数也应占总授课时数的30%左右。
  2、设计好课程。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结合本院校教育资源的实际,设计培训课程,开展专题讲座,切实发挥解疑释惑、提高培训对象素质的作用。对培训者讲授的内容,要严格把关,尤其要把好政治关。
  3、安排好实(见)习。在集中培训期间,要让每个学员到附近中小学(本院校的实习基地)实习一到两次。要精心筹划实习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实习效果,避免流于形式。
  4、把握好管理。要配备素质优、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要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从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解决问题,使他们不断增强受训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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