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医疗卫生服务业
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以治疗疾病为主向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并重的过渡,到2010年,达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人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步伐,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业管理。推进国有医疗单位的股份制改造,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提倡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放开医疗服务价格。严格准入条件,加强行业监管,减少危害健康、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紧紧抓住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疾病流行模式的变化给医疗市场带来的巨大需求机遇,大力发展医疗保健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医疗专科,培育新兴医疗资源,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5.公用服务业
以提高公用服务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为宗旨,加快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好城区道路、给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集中供热、供气和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完善各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交基础设施。深化市政公用行业的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各类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市政公用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现有供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存量资产。采取招标拍卖等办法,出让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和租用权,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效率。加快市政管理、客运、绿化、环卫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化改制步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公开竞争承接市政公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任务。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
(十)为农服务业
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农产品流通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体系。建立农业技术市场,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良种繁育服务、植保服务、农机服务。支持农产品市场的检测检疫、信息网络、保鲜冷藏、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设施建设。在农产品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专业批发、仓储加工整理基地,新建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批发市场。积极发展从事农产品加工贸易的企业,形成新品种引进、技术服务和销售“一条龙”服务的销售网络,培育生姜、凤丹、珍稀动物养殖等特色“农”字号名牌产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商、粮、供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流通业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信息网络、劳务市场、技能培训和依法保障的服务机制,发展壮大劳务产业。
四、政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培育服务业发展的市场主体
一是加大现有服务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按照精干主体,分离辅业的要求,将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服务性辅业分离出来,独立经营运作。三是加快推进服务性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革,使之成为自主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四是通过政策引导,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创立新的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