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市州广播电视大学及分校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结论的通知
(川教[2005]16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广播电视大学及成都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市州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市州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工作。受教育厅委托,成都市教育局开展了对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所属分校及教学点的总结性评估工作。
为了全面推进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我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具体组织实施全省市州电大和分校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4]358号),对市州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与部署;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总结性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标准;并召开了全省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会议,对评估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动员。
专家组对全省各市州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工作,自2004年9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至2005年5月底,完成了对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参加试点项目的23所市级电大及其下属教学点和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26个分校、教学点的总结性评估工作。
在上述阶段,各市州教育局按我厅的统一要求,会同市州电大,对所属各县级试点电大(工作站)及教学点进行了认真的逐一评估,并如期上报了评估工作有关情况和结果。
我厅专家组对市州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工作,始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的指导原则,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尺度,力求体现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规律,反映现阶段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经验和发展趋势,通过总结性评估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大学进一步明确发展发向,确立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模式、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其在实现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评估方式上,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为主,结合年报年检、教学检查、网上教学活动检查,考试抽查以及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多方面工作,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
结合专家组和各市州教育局的评估检查报告,经审定,现将评估结论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