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九)事故与应急。
1.事故报告: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抢险与救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3.事故调查和处理:明确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与权力,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建立事故台帐。
4.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并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
5.应急救援器材: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十)检查与绩效考核。
1.安全检查:制订各种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并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查频次。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