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应开展安全活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培训教育管理: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五)生产设施。
1.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三同时”规定,企业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2.生产设施管理:制订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设施、特种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档案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并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至少每半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4.检维修: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检维修计划,明确检维修时机和频次,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5.拆除和报废: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六)作业安全。
1.作业证: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警示标志: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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