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者培训实行小班教学(每班40人左右)、任务驱动、小组互动的培训模式,注重实践与应用,把讲授与研讨、上机练习、课例设计结合起来。按照过程性评价原则,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负担,住宿费、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生活费自理,派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五)有关要求
培训者培训是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环节。能否搞好培训者培训,事关工作全局。因此,有关省辖市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受训人员的选聘要求和名额分配,确定受训人员名单,真正选派那些能够承担起培训其它教育任务的人员参加培训者培训,并且保证受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施训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目标和内容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培训方案,优选授课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受训人员的教学、生活安排,做好培训场所和食宿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证受训人员培训期间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省辖市须将确定的受训人员名单,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培训名单》(见附件3),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各相关培训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同时抄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1.为便于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考试,有条件的地方,把县级培训基地尽量设到乡(镇);有条件的县(市、区)经批准可设考点;以培训基地为单位组织受训教师办理考试的有关事宜。
2.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凡参加过“英特尔○R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核心课程7.0版本以下教材),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认同获得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等级证书。凡2006年以后(含2006年)接受“英特尔○R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及以上版本教材)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认同已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中级培训,但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考试。
3.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认同已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培训。若本人要求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培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安排。
4.受训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属省级培训人员,由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属省辖市级培训人员,由省辖市项目办公室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属县级培训人员,由县级项目办公室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样式由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见附件5)。培训结业证书分别由省、市、县三级项目办公室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