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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5]310号)


各高等学校:
  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会科学院和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在全省高校社科系统和社科研究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川宣[2005]52号)下发以及举办全省高校社科系统“三项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之后,各高校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进行部署,采取切实措施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对照检查和总结提高阶段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高厅函[2005]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1、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宣部和教育部及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科院、省社科联《通知》的各项要求,要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要与高校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抓出成效。
  2、9月至10月,是“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对照检查阶段,各高校要在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检查高校哲学社科系统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11月至12月,是“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总结提高阶段。各高校要对“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且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各高校要通过“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哲学社科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哲学社科教师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去,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4、为了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请各高校不定期地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等情况,同时要在每月25号以前将当月情况小结简报报送我厅,在12月20日前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情况的全面总结情况材料上报我厅,同时报送省委宣传部。情况信息报送方式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电子邮箱:szc1101@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杉杉,028-86111091)。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我厅将在开学后选择若干高校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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