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我省于2005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2005]89号),正式启动了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的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果,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我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是有效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利用网络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对广大农村教师开展大规模、高效率培训的有效途径。
2、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可以有效缓解教师工学矛盾、降低教师学习费用;也可以使广大教师平等地享用优质的课程资源和高水平、高质量的学习辅导;有利于增强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教学和学习意识和能力;有利于推广学校校本研修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与经验;也有利于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确保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秩序进行。
3、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是对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有效手段。我省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85万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数量大、任务重、内容多。依靠传统的集中面授培训,在五年一轮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完成培训任务十分困难。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对帮助我们完成本周期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任务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1、培训对象。符合新一轮继续教育对象的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参加骨干教师培训以及提高学历培训的教师除外)。鉴于本周期不再集中组织高中教师到省属高等师范院校进行集中面授培训的实际,高中教师均要通过远程培训完成本周期的全员岗位培训任务,初中和小学教师可根据自身的条件,自愿决定选择远程培训或集中培训等不同培训方式。已具备网络教育环境的县(市、区)中小学校或教师本人,均可以县(市、区)、学校或个人名义申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