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暨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基〔2007〕326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有关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今年是中央8号文件颁布实施3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总结、推广、展示3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德育研究的新成果、新经验,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改进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暨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2004年以来我省教育工作者在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学及研究、德育向学科教育教学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少先队管理、校外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专著、论文、实验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典型经验总结等,已公开出版发表或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一定水平的成果均可。科研成果要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理念,反映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把握思想道德教育规律,在德育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理论成果应在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应用性成果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2、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具有创新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活动主题鲜明,措施具体,创意新颖,形式活泼,突出“新”、“实”;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激发参与兴趣,注重双向互动;活动充分体现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良好的教育效果,深受中小学生欢迎。
二、奖项设置
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指标见附件1)。在各省辖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严格评审,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由河南省教育厅、中国教育学会颁发证书。符合条件的优秀论文、调查报告等,推荐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教育学刊》发表。获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将由我厅汇编并向省文明委推荐,经省文明委评选认定的创新案例,由省文明委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