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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教社政﹝2007﹞242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省的高等学校,申报者必须是署名为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按以下21个一级学科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请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可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申报成果限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成果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
  2、《河南省教育厅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excel表格)一式2份。同时将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发送至sk@had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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