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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14.2 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预测

  预测2004年-2007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5%,2007年实现增加值155亿元;预测2008年-201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2%,2010年实现增加值218亿元;预测2011年-202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0%,2020年实现增加值565亿元。

  14.3 苏州市区现代商业规模预测

  预测2007年市区现代商业业态占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5.56%,总额为128亿元;2010年占比达到50%左右,总额为253亿元;2020年占比达到60%左右,总额为787亿元。

  14.4 苏州市区零售网点营业面积预测

  预测至2007年,人均营业面积0.95平方米,市区零售网点总营业面积控制在224万平方米左右;至2010年人均营业面积1平方米,总营业面积控制在261万平方米左右;至2020年人均营业面积1.2平方米,总营业面积控制在364万平方米左右。

第六章 规划理念

  第15条 规划理念

  15.1 现代商业理念。现代商业以连锁商业为标志,苏州商业发展必须大力发展连锁商业,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

  15.2 休闲商业理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游憩时间的增加,休闲经济将得到迅速发展,促使商业向休闲化方向发展。

  15.3 网络商业理念。现代商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网络效应,建立高效率的商业运营体系。

  15.4 景观商业理念。将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相结合。

  15.5 景点商业理念。景点商业网点要结合旅游景点的各自特色来开发和建设,构建网络化的旅游服务载体,增强旅游服务功能。

  15.6 生态商业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商贸流通业发展与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

  15.7 开发区商业理念。商业网点布局应按照开发区自身产业结构特点、企业集聚形态布局和工作人群、居住人群的消费特征进行配置。

  15.8 站点商业理念。充分挖掘城市交通枢纽站点的商业价值,配置便捷的商业服务网点,适应乘客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多种需求。

第七章 规划布局结构

  第16条 苏州市区商业功能区按等级体系划分为市级、区域级、居住区级三级体系。

  第17条 苏州市区商业中心规划布局结构特征为:标志性商业格局“一个板块二新二轴四带和16个商业服务功能区”。

  17.1 “一个板块”:即古城核心商业板块,由观前、石路、南门三个市级商业服务功能区组成。规划整合这三个商业服务功能区,利用各自优势,错位发展,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古城核心商业板块。

  17.1.1 观前商业服务功能区(零售主导型)

  ·范围:北至因果巷、旧学前,南至干将路,西起人民路,东靠临顿路,规划用地面积约52公顷。

  ·功能定位:零售主导型商业服务功能区。形成以观前步行街为主干,以美罗商城、人民商场等大型商厦为支撑,以玄妙观道教文化、老字号商店、地方戏剧为文化底蕴,集旅游观光、文化宗教、购物休闲、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传统商业服务功能区。

  ·设置导向

  鼓励设置:特色百货店(现有百货店改造,体现中、高档化,强调差别化经营)、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设置业态强调传统性、精品化,中、高档化。

  适度设置:中型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大型专业店。

  限制设置: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各类市场。

  17.1.2 石路商业服务功能区(零售主导型)

  ·范围:北临上塘街,南至爱河桥路,西起广济路,东靠护城河,规划用地面积约30.9公顷。

  ·功能定位:零售主导型商业服务功能区。以石路国际、亚细亚等大型商厦和杜三珍、近水台、沐泰山等老字号为主要支撑的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市级商业服务功能区。

  ·设置导向

  鼓励设置:中、高档次特色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

  适度设置:超市、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大型专业店。

  限制设置: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各类市场。

  17.1.3 南门商业服务功能区(零售主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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