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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1.把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优先纳入惠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建立一定额度的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资源节约项目和废物资源化项目的启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财政部门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各县、区要按照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循环经济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并保持每年适度增长。
  2.积极鼓励和促成发展资金投入多元化,引导企业与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国外银行贷款及各种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形成循环经济发展多元化投资局面。
  (十四)抓好典型示范试点,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有效途径。
  1.选定4个~5个工业园作为建设生态工业园的试点,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关,凡是与“上下游”企业能够形成产业链的项目,优先批办和进园。着力推进传统工业园向生态工业园转化,构建工业生态循环链。
  2.在我市农村地区建立一个生态村,按照农田/水库生态整治区、生态人居环境区、生态经济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旅游区等五个层面进行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打造一个具有惠州特色、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村。
  3.抓好循环经济典型示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树立循环经济先进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提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加快推动循环经济模式的规划、建设、改造和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十五)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资源监测和管理体系。
  1.加强综合经济能耗指标的统计,完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统计工作。加强对经济活动中循环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综合分析和科学管理,约束和引导经济活动中的各项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2.逐步建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考核标准和分析通报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搞好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的统计调查。加强统计分析,充分利用统计结果来指导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十六)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
  1.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和循环经济意识的培育,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使环境保护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转化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
  2.通过制作电视、电台专题节目,播放公益广告,开辟报刊、网站专栏,举办循环经济讲座和培训等形式,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垃圾分类,使社会各阶层人群了解并认可循环经济,在生产中为发展循环经济贡献才智和力量,在生活中优先采购和使用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识产品和绿色产品,培育稳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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