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惠府〔2007〕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现就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目的意义: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经济增长模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大力节约能源和重要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惠州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城市,环境容量有限,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从根本上改变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目的是以调整经济结构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技术进步为基础,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和科技支持体系,努力构建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力争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分段推进计划。确保在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利用率、较低污染物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在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市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削减;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省下达的“十一五”期末GDP能耗下降13%的任务,高耗能企业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