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骤和安排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准备部署、调查摸底、整治检查和考核总结等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
1.2007年5月底前,各地制定其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6月上旬前,各地向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报送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部署、动员工作情况。
(二)调查摸底阶段
1.5月至7月,各地要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化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2.8月至10月中旬前,各地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整治检查阶段
1.2007年6月至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督导组到部分地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各地区切实抓紧、抓好整治工作。
2.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化工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局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各地要每2个月组织一次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整治工作。
(四)考核总结阶段
1.2008年3月,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2.2008年4月,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各地整治情况,可采取交叉进行的方式,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化工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或者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