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吉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吉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根据2007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84号)的安排,结合近年来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制定吉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化工企业和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七条规定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以下简称专用区域)数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化工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系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