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安监管党组字[2007]17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要求和王珉同志的《对领导作风的几点期望》,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局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落实能力,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各项工作,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实施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是构建和谐吉林、促进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党内和谐的核心关键在于班子和谐,只有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得坚强和谐,才能以班子和谐带动党内和谐、工作和谐,进而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于搞好班子建设。班子是否坚强和谐是衡量班子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和谐是领导班子发挥功能的基础,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只有建设和谐班子,才能促进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切实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进而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带动党的建设的全面加强。
(二)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和谐是班子的生命线,是干事成事的基础。目前,我局各级领导班子是团结和谐的。但有的班子内部也存在着影响和谐的因素,班子整体功能发挥的不够。开展“和谐班子”创建活动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切实化解影响班子团结和谐的各种因素,真正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开展创建“和谐班子”活动,是更好地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和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事业。认真开展“和谐班子”创建活动,能有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倍加重视事业,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维护和谐,同心同德,聚精会神抓落实、干事业、谋发展,进而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认真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