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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目的是使全体应急人员获得完成应急响应任务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技能,保证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2.培训的对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全体人员。
  3.培训的内容。
  培训分为专业培训和一般培训。专业培训是对从事某项专业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
  4.培训的计划。
  每年应对全体事故应急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一般培训;
  每两年应对从事某项专业应急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5.培训方法。
  课堂教学、必要的实际练习、散发和分送读物、观看录像、组织专题报告和技术讲座、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
  (二)演习。
  1.演习类别。
  应急演习分为单项演习、部分演习、综合演习、联合演习四个类别。
  2.单项演习。
  通讯演习,每年进行6次以上;
  医疗救护演习,每年进行1次以上;
  应急组织的人员到位演习;
  其他。
  3.部分演习。
  部分演习是几种基本操作或几种任务的组合演习,常常包括对通讯能力的检验。
  4.综合演习。
  综合演习是为全面检验应急计划,提高综合响应能力和水平而进行的演习,也叫全面演习。
  (三)设施设备定期维护。
  专用或兼容的辐射应急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计量检定,以保持其随时可启用。
  十一、应急经费保障
  (一)辐射事故应急的装备、仪器设备保障。
  1.启动应急预案后,各应急机构配备的应急装备、仪器设备必须服从统一调用。
  2.各应急机构结合现有装备、仪器设备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配备计划。市财政局根据配备要求审核并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购买。
  (二)保持应急响应能力的年度经费。
  市直应急工作人员培训、演练、应急设备维护和保养经费在市环保局核应急工作专项经费中解决。
  (三)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经费。
  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经费项目包括:应急辐射监测支援,放射性去污洗消支援,碘片支援,辐射事故调查,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应急检查和治疗,应急租用交通工具等。此部分费用,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市级财政按实际情况结合财力实际给予专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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