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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按照“常备不懈”应急指导方针,贮备和预先准备必要的放射源和辐射事故应急装备、仪器设备。
  应急装备、仪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
  四、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二)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三)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五、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一)信息来源。
  1.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报告;
  2.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发现;
  3.其他。
  (二)信息分类。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3.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4.射线装置失控;
  5.放射源破碎、散落;
  6.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急性死亡;
  7.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放射病等。
  (三)信息识别。
  有关人员根据信息来源和有关情况进行信息识别,初步判断是否属于辐射事故。
  突发辐射事故的评估:
  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辐射事故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辐射事故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辐射事故的需求等。
  2.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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