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会同有关部门采购和购置第十三届省运会相关设备和器材;
5.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6. 按要求定期接受审计,及时完整地提供有关财务资料;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行政部。
由市府办牵头,市府办,市接待处、体育局、旅游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用事业局、环卫局,市自来水总公司、电信公司,惠州供电局等单位派员组成。工作职责是:
1. 负责第十三届省运会各市代表团团部、内宾、外宾、组委会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新闻记者、观摩团队的接待方案的制订;
2. 制订并实施贵宾接待计划和礼仪规格,制订日程安排方案;
3. 制订并实施重要活动、大型宴会方案;
4. 制订并实施卫生防疫、救护、水电、通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案;
5. 负责对各赛区行政接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6. 制订并实施总体食宿方案;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场馆部。
由市体育局牵头,市体育局、规划建设局、信息产业局,市体育公园等单位派员组成。工作职责是:
1、制订并实施各竞赛场馆改造和维修工程计划;
2、协同竞赛部对第十三届省运会比赛场馆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对第十三届省运会场馆设备的增补、采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比赛的训练设备、器材的购置、拆装、检修和管理;
4、监督、敦促、指导各赛区场馆的建设及运行。
(八)新闻宣传部。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外事侨务局、台务局、体育局、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派员组成。工作职责是:
1. 负责制订第十三届省运会新闻报道的计划,组织实施第十三届省运会及大型活动的报道,执行新闻稿送审制度;
2. 负责第十三届省运会的新闻发布与管理;
3. 负责主新闻中心的筹建与管理,负责国内、外记者的接待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直播、转播有关准备工作;
4. 组织会徽、吉祥物、会歌、宣传画、主题口号的征集、评选工作;
5.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宣传活动方案;
6. 编印发行特辑、宣传图片,组织摄影、采访和编印工作,出版第十三届省运会会刊;
7. 组织实施第十三届省运会筹备期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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