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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八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八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惠市委发〔2007〕18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八项民心工程》。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把实施八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创建文明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使八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为大力推进民心工程建设,突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惠州的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八项民心工程》。《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八项民心工程》业经2007年4月1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新的民心工程,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条件。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把实施民心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抓好民心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民心工程负责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民心工程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健全完善实施民心工程的长效机制,定期研究落实工作。
  三、抓紧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民心工程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各相关单位抓紧制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要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职责分工,树立全局观念,分清职责,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实施八项民心工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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