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符合通知要求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支持和鼓励学校与条件较好的相关企业进行联合,共同承担基地的培养培训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能够为专业教师省级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具有较雄厚的所承担培训专业(见附件1)的师资力量,具有较为先进的培训手段和能够满足培训要求的实习实训设备。
3.学校所设专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管理规范,承担专业教师培养培训能力强,培训场地、生活设施等条件优良。
4.具有培训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申报单位,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和审定办法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由学校(含联合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和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附件3),省辖市教育局(省属学校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逐一进行考察、遴选、评审,择优推荐,经批准后予以确定。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事关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质量和顺利实施,是完成教育部、财政部下达我省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全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申报报告,准确详实地提供相关材料,真正把办学水平高、师资力量强、实习实训条件好的优质师资培养培训单位推荐上来。请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寄至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通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822室,邮政编码:450008,联系人:张培清,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附件1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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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培训专业 │ 序号 │ 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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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畜牧兽医 │ 16 │电子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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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园林 │ 17 │计算机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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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业与民用建筑 │ 18 │计算机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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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建筑装饰 │ 19 │计算机网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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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机械制造与控制 │ 20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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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机械加工技术 │ 21 │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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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数控技术应用 │ 22 │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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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3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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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机电技术应用 │ 24 │烹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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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电气技术应用 │ 25 │饭店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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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焊接 │ 26 │旅游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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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27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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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化学工艺 │ 28 │工艺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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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汽车运用与维修 │ 29 │服装设计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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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电子与信息技术 │ 30 │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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