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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3、安全标识: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14、清洗和排水处理: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应定期拖洗;需用水冲洗时,宜用沟、管排放,并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15、废药处理:废药应及时清理。
C级工房:
  1、建筑物耐火等级及辅助用室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当面积<300㎡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三级耐火等级的规定。
  可附设辅助、办公用室,但应设置在工房安全的一端,并用防火墙隔开。
  2、结构选型: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砖墙承重结构,但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梁底标高处设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不应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材料。
  3、门窗和安全疏散: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门宽不应小于1.2m。工房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门直对设置;不得设置门槛,室内不得装插销;工房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应做成防滑坡道。
  操作台前的安全窗,窗洞口的宽度不应小于1m;窗扇的高度不应小于1.5m;窗台的高度不应高出室内地面O.5m;窗扇应向外平开,不得设置中挺和窗栅;窗扇不宜设插销,应利于快速开启;双层安全窗的窗扇,应能同时向外开启;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5m;工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4、室内屋顶和墙(地)面:内墙应抹灰;工作台面、地面、内墙面、顶棚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导静电的地面。
  5、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符合GB50161-92表4.2.4和第4.2.5条的要求。
  6、定员定量和工房用途:工房定员每人不少于3.5㎡,每间工房不得超过8人,每栋工房不得超过28人。根据工房用途,按GB11652-89的规定核定最大存药量,严禁改变工房用途。
  7、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牢固张贴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8、防静电措施:工房出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并经定期检测合格,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0Ω。凡有可能产生静电积累的操作工房,应保持地面潮湿。
  9、生产工具:一般使用竹、木等材质工具,有药半成品的钻孔和割切所使用的钻切工具,要求韧口锋利,使用时应涂蜡擦油或交替使用。
  10、消防措施:易发生燃烧事故的厂房,操作人员超过4人,面积超过24㎡的工作间内,宜设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及水塔或气压水罐供水设备,消防延续时间按3Omin计算。操作人员多于6人,面积超过 6O㎡或存药量大于3Okg时,宜设自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其消防延续时间按1h计算。
  11、电气照明和采暖:照明应选用密封防爆型灯具,电气设备表面温度应符合GB50161-92表11.2.3的规定;线路布设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
  12、安全标识: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13、清洗和排水处理: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应定期拖洗;需用水冲洗时,宜用沟、管排放,并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14、废药处理:废药应及时清理。
  晾晒场:
  1、辅助用室设置:晾晒场应设置凉药房。
  2、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1m;土堤的顶宽不小于1m,底宽不小于高度的1.5倍,且应夯实;防护屏障要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3、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符合GB50161-92表4.2.2-1、表4.2.2-2、第4.2.3 条和表4.2.4、第4.2.5条的要求。
  4、定员定量和工房用途:晾晒场定员不超过2人。根据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按GB50161-92表4.2.2-1核定最大存药量;不同产品的晾晒场应单独设置并专用。
  5、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6、防静电措施:晒场出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并经定期检测合格,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0Ω;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7、凉晒工具:烘盒、烘垫、烘架应为竹、木、纸等材质,凉晒带药物品不许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器具;上部应设置凉棚。
  8、安全标识: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9、清洗及排水处理:需用水冲洗时,宜用沟、管排放,并应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10、废药清理:废药应及时清理。
  烘干房:
  1、建筑物耐火等级及辅助用室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当面积<20㎡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三级耐火等级的规定;工房不应附设办公用室,应设备干室。
  2、结构选型: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工房面积<20㎡、可采用砖墙承重结构,但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梁底标高处设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不应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材料。
  3、门窗和安全疏散: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门宽不应小于1.2m。工房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门直对设置;不得设置门槛,室内不得装插销;工房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应做成防滑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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