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
(吉安监管党委字[2007]9号)
各党支部(总支):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这四个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这四个文件精神,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现做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
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是党中央着眼于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着眼于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而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四个文件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这四个文件的重要意义,提高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自觉性。
二、认真学习把握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精神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既注重总结各级党组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成功做法,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贯彻始终,又注重与已有党内文件和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方面理论创新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