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规划字[2007]8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源头治本的重要手段,经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努力,采取积极的措施,取得了比较有效的进展。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问题,法律意识淡薄,行政干预严重,建设项目不能依法及时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形成事故隐患,甚至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三同时”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三同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加大,经济快速增长,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矛盾更加突出,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发展上来,统一到保证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把“三同时”工作作为硬指标、硬任务,抓好抓实,使经济增长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三同时”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认真分析本地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现状,研究和完善“三同时”工作机制。各级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安排部署“三同时”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使“三同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三、做好宣传工作

  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入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等有关“三同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宣传“三同时”工作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讲明不履行“三同时”的危害,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在“三同时”工作上的片面认识,增强法治理念,引导其自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为实现本质安全打好基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