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到白山市,第二组到辽源市,第三组到延边州。
(二)时间:6月4日至10日
四、督查调研方式
(一)督查自查同时进行。督查调研采取督查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省安全监管局督查调研组到白山市、辽源市、延边州督查调研,其它市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调研组全面听取所到地区和企业关于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介绍,查阅培训工作制度、计划、记录和档案等相关材料。
(三)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本次督查调研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督查调研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采取针对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通过与企业、从业人员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的方式,听取培训质量与效果的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通过考核,检查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五)总结汇报,加强指导。督查调研结束后,各组要分别与地区和企业交换意见。注意发现和总结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方面好的经验及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省安全监管局把此次督查调研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督查地区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调研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密切配合督查调研组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每个市州安全监管局现场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总数不得少于3个,所选择的企业要有代表性,要突出重点县(市),要注意摸清被检查企业培训整体情况,特别是农民工总数、占职工比例、文化程度、主要来源、组织渠道等情况。
(三)未列入本次督查调研范围的地区,要依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于6月15日前把督查调研报告交到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431-85800111,E-mail:liuying20060313@hotmail.com
附件:1、被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略)
2、被检查企业农民工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