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的通知
(吉安监管人字[2007]8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7]7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的力度,了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八厅局《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安监管人字[2007]52号),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促进高危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完成2007年度安全培训工作任务,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发[2006]5号、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暂行)》、《吉林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吉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暂行)》及《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培训[2006]257号),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企业建立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培训投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为农民工办理保险、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五)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将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六)安全培训机构特别是市州级安全监管部门直属安全培训机构按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二、督查调研范围
白山市、辽源市、延边州。
三、人员组成及时间
(一)人员组成。督查调研组分为三组,每组3人。第一组组长:叶德福,副组长:赵钟心,成员:董亮。第二组组长:班耀纯,副组长:李群,成员:郭忠庆。第三组组长:王志敏,副组长:刘颖,成员:李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