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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关于做好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关于做好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05]360号)


省内各高等教育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近期对图像采集工作提出的“统筹协调、精心实施、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现将全省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届高校毕(结)业生(含2007届春季毕业生及医药类等专业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从2005年10月11日开始,至2006年1月31日前基本完成拍摄任务。补拍工作安排在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
  二、各高等教育单位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配合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本校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三、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和统一标准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四、为避免拍摄过程中有关学生信息的错误,确保返回的图像信息能准确链接,各高等教育单位要提供准确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据信息,供拍摄使用(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数据要求见附一)。
  五、分散在省外的高等教育单位的毕业年级的学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摄;省内的可在当地拍摄。
  六、2006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2002]5号执行。
  七、2006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程序见附二。
  附:一、四川省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数据统计表(略)
  二、四川省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程序

四川省教育厅
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二:
  四川省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程序

  一、数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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