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祯 凤泉区区长
王兵法 市开发区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客运处。
办公室主任:胥洪 市城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国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秦保明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王晓昌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下设三个组: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残联、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市城管局客运处分别抽调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市新闻单位派驻记者组成,负责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集中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摩的”整治组织机构,由区政府一名分管副区长负责,发动辖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五城”创建办公室、区城管指挥中心、辖区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中,利用各种形式,层层开展以整治“摩的”非法营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等工作。一是澄清“摩的”非法营运者的底数。对拥有本辖区城市户口、下肢残疾、并使用残疾人三轮车从事“摩的”营运人员;身体有残疾,不需要以车代步而利用残疾人身份从事“摩的”营运人员;本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从事“摩的”营运人员;外地来新务工人员从事“摩的”营运的,分类登记造册,逐人逐车建立档案。二是疏堵结合,做好安置工作。对拥有本辖区城市户口,下肢残疾,以车代步并利用其代步工具从事“摩的”营运的,上报市残联。对于身体残疾,但不需要以车代步;下岗职工、城市户口的无业人员;外地来新从事“摩的”营运人员,加强教育引导,促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转岗就业。三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火车站、汽车东西南三站、百货大楼、平原商场、胖东来百货、胖东来生活广场等客流集散地的责任单位,以及所有沿街单位,对单位门前聚集、停放的“摩的”进行驱散,不允许在门前责任区内停靠候客。四是积极做好“摩的”非法营运者思想教育工作,对辖区内原从事“摩的”非法营运的,要积极宣传政府政策,动员其放弃非法营运,对经教育后仍不放弃非法营运,而又有上访、闹事苗头人员,要及时与属地公安派出所沟通,配合属地公安部门进行重点帮教,对上访闹事人员及时劝阻,保持社会稳定。
(二)市公安局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负责无牌、无证、无照机动车的整治。对随处停留的车辆,依法对车主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无驾驶证驾驶“摩的”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核发合格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配合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构建情报信息网络,制定控制“摩的”非法营运者上访、闹事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了解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带头组织、预谋闹事人员要严格控制,造成堵门、堵路、围攻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要依法给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