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中整治市区摩的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1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集中整治市区摩的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关于集中整治市区摩的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近一个时期来,市区内机动、电动三轮“摩的”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现象有所反弹,严重影响了我市营运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损坏了城市整体形象,为创造我市良好的交通和市容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内机动、电动三轮“摩的”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优化环境、树立形象、发展新乡”为目标,坚持正面引导为主、打击整治为辅原则,按照七部委文件(公通字〔2007〕28号)要求,规范管理,区分类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市区“摩的”车非法营运工作任务,打造良好的城市营运交通秩序,建设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新乡市集中整治市区“摩的”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
政 委:王保旺 市政府副市长
指挥长:丁保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李双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庆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国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修祯 市城管局局长
卢湘原 市交通局局长
宋树欣 市工商局局长
徐 光 市质监局局长
王炜东 市民政局局长
吕书文 市残联理事长
王国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胥 洪 市城管局副局长
解玉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溢功 卫滨区区长
鹿建宇 红旗区区长
王玉民 牧野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