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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诚信制度建设;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部门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分行负责协调指导各金融机构支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积极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完善工资保证金等预防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安全。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解决工资拖欠和预防产生新欠。
  各级司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十)确保工作平稳推进。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各级政府要周密部署,稳妥推进。既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要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承受能力,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增强工作预见性,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把好事办好,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新乡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
新乡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
联席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赵海燕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保成 市国资委副主任
     牛守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彩霞 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副主任
     吴毅强 市建委副主任
     王茂营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庆春 市监察局副局长
     宋 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白存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勇慧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分行调研员
     钱永恺 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运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国钧 市商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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