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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的重点难点,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解决工资拖欠的政策措施以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监督企业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督办责任,确保清欠进度,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将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和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纳入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协调指导,落实经营者解决拖欠和预防新欠的责任,根据完成清欠任务或预防新欠的情况,对监督企业经营者给予相应的奖惩;指导监管企业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监管企业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指导各地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快劣势企业的退出步伐。
  各级建设部门负责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地方立法和政策,指导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落实工程项目担保制度,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格竣工验收制度,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暂停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工资保障金制度等有关规定,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改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财务制度,指导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督促国有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完善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政策,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国有企业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工作,在制定土地收储计划时优先将急需通过转让土地解决工资拖欠的国有企业土地纳入收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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