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等不合格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把好食品进货质量关,建立和完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促进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健康发展。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五)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
1.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制度及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强化餐饮服务企业自律。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按照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突出抓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禁止销售、使用无QS标志食品,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