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鲁国资规划〔2007〕2号)
有关省管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充分体现了省政府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省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大检查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把抓好本企业及权属企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头等大事,提上重要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要领导靠上抓,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自查,整改提高。省管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整改的抓紧改;一时难以纠正的,要抓紧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和整改方案,做好迎接省政府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住检查契机,深入做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省管企业要以省政府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做法,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予以解决。同时,要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力度,转变增长方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新上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