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政府投资尾矿库治理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90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关于“治理尾矿库危库、险库和危险性较大的病库”的规划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推动尾矿库治理项目的实施。请你们根据本地区尾矿库的安全现状组织申报2008年尾矿库治理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本辖区尾矿库的安全现状,实事求是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投资建议计划,优先安排已关闭或改制企业关闭或废弃的尾矿库。
三、按国家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和投资渠道,尾矿库治理项目建议计划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的同时,请积极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沟通,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按附表填报项目建议计划,于2007年6月5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一处。
联 系 人:王国骜、曹治海
联系电话:0431-85096327、传真:0431-85800127
附表:2008年中央政府投资尾矿库治理项目建议计划申报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08年中央政府投资尾矿库治理项目建议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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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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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 │已闭库的目前管│ │
│ │ │ 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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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矿库名称 │ │ 尾矿库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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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服务期限│ │ 安全评价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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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矿库等别 │ │ 库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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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库容(万m3│ │已堆积库容(万│ │
│ ) │ │ 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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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主坝高(m)│ │目前主坝高(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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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度 │ │ 筑坝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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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及尾矿│ │
│库存在的主要安│ │
│ 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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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项目投资 │总投资估算: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政府投资: 万元; │
│ │ 地方政府投资: 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 万│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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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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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安监局意│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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