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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07年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以局领导干部所在支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各支部书记认真参加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学习培训班;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发展、教育及管理环节;

  6、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的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7、注重培养工作在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积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四)作风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的主题教育;

  2、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的廉洁自律教育;

  3、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五)群团工作。

  1、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

  2、抓好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广大职工积极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3、抓好妇女组织工作;

  4、继续深化创建“学习型团组织,争做学习型青年”和创建“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和建设和谐吉林的实践中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

  四、考评办法和表彰奖励

  (一)考评办法。

  采取日常工作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随机抽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每年的第四季度由考评领导小组做出综合评价。

  (二)考评工作以百分制按比例计分。

  在考评工作中,各支部(总支)自查自评占总分的20%,年终集中考评占50%,局机关党委平时掌握工作情况占10%,局领导班子成员打分占20%。局机关党委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优秀(91分以上)、良好(81-90分)、合格(71-8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五个等次。

  (三)考评工作的指导。

  局机关党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将不定期公布各支部履行职责工作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和管理的工作力度。

  (四)表彰奖励。

  年度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支部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支部将提出警告,同时,支部书记、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不能获得各类先进荣誉称号。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支部,将撤销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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