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和就业前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择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三、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
学校要建立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其成员应包括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科(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导师、家长代表、学校所在社区有关负责人等。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学生工作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学生管理、生活管理、就业指导、成材与发展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机构,强化组织协调功能,构建责权清晰、分工明确、合作有序的学生工作体系。通过学生科(处、室)、共青团、班主任、导师、学生社团,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
要加强对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和指导,精心培养培训班主任和导师,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正、教学业务精、爱岗敬业,能引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学生工作专兼职队伍,使学生工作更好地适应实施学分制后的新形势和新变化。
四、制度建设与创新
为推进职业学校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顺利开展学生工作,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社会、单位及学生、家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学生工作。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导师工作、教室、学生公寓、图书馆、学生日常行为、学习、文体活动、校园生活、社会活动、评优与处分、推荐择业等方面完整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规范学生工作,行使有效的管理。
学生工作要以加强教学班的管理为重点,防止实行学分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修订班主任管理制度,制定导师工作制度,明确班主任与导师的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和管理的作用,配合学校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教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维护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并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应制度培养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在学生工作中要发扬创新精神,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作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培养学生干部,建立学生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机制,改变学生在管理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变被动管理为自律、自治的自我管理。要鼓励学生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支持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俭学等活动,努力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课堂内外一致、校内校外一致的良好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