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安监管协调字[2007]97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66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保证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切实取得实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这次专项行动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思想认识是关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此次专项行动做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而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的有效形式;是锻炼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的一次很好的机会。要认真仔细研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安委办字〔2007〕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领会和掌握排查治理隐患的重点内容。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揭露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批评曝光排查治理不认真、工作不到位等现象,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市(县)人民政府汇报,积极组织或参与起草结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指导意见》,明晰工作思路, 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县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把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与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企业排查治理与政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各级安全监管局直接负责监管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企业,要精心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由其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渔业、农机、水利、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调主管部门抓好落实,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