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7〕1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增多,各类安全隐患突出,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今年主汛期即将来临,突发灾害可能更加频繁。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进入4月份以来有所反弹,暴雨、塌方、浓雾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导致多起重特大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在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影响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灾害影响认识不够,监管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信息保障不畅通,应急抢险救援乏力等工作不实问题。

  我市自然条件复杂,历来是干旱、滑坡、泥石流、山洪、浓雾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江河水位陡涨,山洪暴发,并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