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7]100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66号)精神,指导我省化工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吉林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吉林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号),加强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动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