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三)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对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工程,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原则,确保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技术产业化。
  1.重化工业工程。(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外经贸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2.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及应用工程。(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科技局、经贸局、发改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3.能源保障工程。(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惠州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4.综合运输工程。
  轨道交通。(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局、规划建设局、航空铁路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公路交通。(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港口航道。(市港务局牵头,市发改局、东江航道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5.水利基础工程。(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6.公共服务工程。
  教育与培训工程。(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文化体育设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体育局分别牵头,市发改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公共卫生建设。(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公共就业系统和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7.生态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园林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绿色生态工程。(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利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园林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环境监测与信息系统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经贸局、信息产业局按职能分工配合)
  环境宣教工程。(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园林局,惠州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8.安全保障工程。
  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综合协调指挥系统。(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三防办、卫生局、公安局、信息产业局,惠州海事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监测和信息系统。(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水利局、海洋渔业局、气象局、地震办、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人防办、物价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