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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努力壮大商贸流通业。(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大力提升旅游业。(市旅游局牵头)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港务局、航空铁路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市发改局牵头,市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
  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市人事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5.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市发改局牵头,市外经贸局、法制局、口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惠州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提升外源型经济。(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旅游局、口岸局,惠州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6.加快城镇化步伐,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建设管理水平。(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园林局、环卫局、公用事业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集约发展中心镇。(市发改局牵头,市农业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加快山区发展。(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局、水利局、信息产业局、经贸局、农业局、旅游局,惠州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7.适度超前发展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
  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公路局、港务局、航空铁路办,东江航道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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