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万吨/年以下,二氧化硫控制在3万吨/年以下。(该项指标由省环保局下达我市,市环保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60%以上。(市林业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按职能分工,提出万元GDP能耗降低、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项指标的县、区分解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县、区。各县、区要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3.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县、区耕地保有量指标。(市国土资源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市经贸局、统计局负责)
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市环保局、统计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万元GDP能耗降低、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市人事局、统计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任务。
1.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农技推广中心、质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规划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供电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
2.建设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构建新型工业体系。
着力发展重化工业。(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外经贸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港务局、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培育潜力产业。(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3.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