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合作、一对一联系。充分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下硬性指标,企业和村自愿参与合作共建活动,原则上一个企业与一个村(行政村或自然村均可,重点是自然村)结对共建,共建形式和内容由双方根据自身实际协商确定。
--坚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发挥村企各自的优势,找准共建结合点,资源互动、优势互补,维护企业和村双方的利益,实现以企兴村、以村促企、共建双赢。
--坚持规划先行、试点先行。修订完善村经济发展和建设规划,为统筹安排合作共建项目打下良好基础;重点抓好100个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全市推广。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和村的实际情况,就地改造、就地升级,积极探索合作共建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着力当前、谋划长远。既要从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又要从企业和村的长远发展出发,谋划发展前景。
三、基本条件
参与村企合作共建新农村的村和企业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村的基本条件
一是村干部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尤其是支部书记或村小组长的带头人作用明显,团结务实、干净干事、开拓进取,村“两委”班子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是农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建设新农村的热情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意识强,能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三是为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作用,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所在的村应优先安排作为新农村示范村。
四是能正确认识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近期发展思路和目标,有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正在着手制定。
(二)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是企业家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烈意愿,关注农业、关心农民,能自觉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力献策。
二是企业有一定的规模,综合实力强、经济效益好,具有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条件和能力。
四、共建任务
村企合作共建期限为五年,力争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小变,五年大变。合作共建新农村的主要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