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进程。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贫困农户劳动力进行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促进转移就业,拓宽贫困农户增收门路。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经过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每年计划培训转移就业500名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积极开展农业科学实用技术培训,各县、区每年对农村贫困农户开展实用种养技术培训达1万人次以上,力争每个贫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大力推进智力扶贫工程,按省下达计划和市级智力扶贫招生计划,每年继续招收700名(其中:省计划400,市计划300)农村贫困户家庭子女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并百分之百推荐就业。积极组织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和转移就业接收安置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开展“订单式”培训和“一条龙”培训转移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2. 积极实施产业化扶贫。大力培育和扶持发展带动贫困农户的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重点扶持和培育更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扩大产业化扶贫覆盖面,带动山区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进一步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实施“订单”农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争取更多企业到山区贫困地区兴办扶贫项目,发展具有山区资源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
3. 兴办一批面向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的良种生产基地。以乡镇为单位,在贫困地区兴办一批面向贫困农户的良种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免费提供良种,传授良法,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业。由科技、农业、水产、林业等有关部门安排一定资金,扶持贫困地区兴办优质良种生产基地,促进生产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
(三)继续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对山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的支持,继续在山区县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大禹杯”竞赛活动,加强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扶持山区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的发展规划,落实具体扶持措施,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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