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发展惠州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的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7〕11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共青团惠州市委、惠州市志愿者联合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惠州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
关于加快发展惠州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志愿服务蓬勃发展,以团市委和市志愿者联合会主导的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此影响带动下,各种群众团体、民间组织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也不断出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献爱心活动,对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办第十三届省运会和建设和谐惠州,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的志愿服务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惠州为目标,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谐惠州、承办第十三届省运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按照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信息化联系、制度化保障的要求,大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不断健全志愿者服务阵地,积极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使志愿者队伍成为优质服务的提供者、城市形象的塑造者、文明爱心的传播者、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和惠州人文精神的践行者,促进社会志愿服务成为弘扬社会新风、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先锋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自愿服务的原则。重视群众,热爱群众,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内容。注重为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使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鼓励和引导市民以自愿为基础,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倡导文明新风尚。
二是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通过志愿服务,使受助群众得到物质帮助或者精神鼓励,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构建志愿服务事业长效发展机制,引导志愿者持久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