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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阳光行政的几点措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阳光行政的几点措施
(保市政〔2006〕2号)


  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监督、支持政府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推进政府阳光行政,特提出如下几点措施:
  一、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特殊情况,可委托副秘书长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重要新闻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市政府全局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负责请示确定每次新闻发言的主要内容,并组织起草、审修新闻发言稿;及时向市长及有关副市长汇报新闻发言的实施情况,搜集、反馈新闻发言的社会反应;组织落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其它事宜。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介绍全市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介绍政府组织的全市性的重大活动;通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包括正在或即将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结果;通报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和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通报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情况和处置结果;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方式和范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两个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举行。由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也可通过接受记者采访、答记者问和召开新闻单位“吹风会”等方式进行发布。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邀请市各新闻单位记者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媒体记者参加。
  (五)新闻发言稿的制审程序:新闻发言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起草,经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报主管副市长把关,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市政府新闻办立卷存档。
  (六)新闻发布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发布的新闻具有权威性和导向性,各新闻媒体要着眼全局,注重效果,按照团结稳定鼓劲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对向社会发布的新闻内容,市政府各部门不要提前向外透露。
  二、在新闻媒体开设阳光行政专栏
  (一)工作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群众呼声和需要作为政府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把对群众负责作为对工作负责的具体体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二)栏目设置:《保定日报》开设“阳光行政?市长答问”专栏;《保定晚报》开设“市长与民生”专栏;电台和电视台开设“政府与民生”专栏。各专栏原则每周刊(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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