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加快国有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健全国有旅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全面推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加强年检工作,实行黄牌警告、红牌清出制度,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坚持标准,严格新开办旅行社准入制度。重点培养骨干旅行社,扩大旅行社经营规模,提高旅行社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以星级饭店为主、非星级饭店和家庭旅馆为补充的旅游饭店体系,鼓励建设高星级宾馆。对饭店、宾馆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价格。打破部门、行业、地区界限,以重点景区(点)或骨干旅游企业为龙头,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旅游企业集团,尽快提升西藏旅游企业的整体实力。
(十六)着力加强诚信旅游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诚信监管体系、法规制度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每年推出五家诚信旅游景区、十家诚信旅行社、百名诚信导游的“诚信旅游五十百创建活动”。推进建设旅行社、饭店和导游人员“诚信信息库”,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进一步完善导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执业规范。以建设诚信旅游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要运用多种方式教育广大群众,树立“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人人都是旅游环境”的意识,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
(十七)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打造集安全教育、安全预警、紧急救援和旅游保险“四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高度重视对各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旅游“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旅游车辆的监控和检测、检查,建立旅游交通安全警示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交通事故。设立旅游紧急呼叫系统,120、119 、110 等系统紧密配合,加强供氧等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救助机制。加快完善旅游车辆保险、游客人身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等旅游安全保险体系。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办法,强化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自驾游的有效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宣传促销,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十八)大力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按照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国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总体方针,重点开拓国内市场与港澳台市场,重视开发国际旅游市场,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等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依托国家驻外机构、援藏省(市)和中央重要骨干企业及旅游行业在国内外的联系点,建立和完善国际、国内旅游促销网,不断扩大旅游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