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和整体宣传促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旅游惠民原则。坚持发展旅游业与扩大就业并重,旅游增长与就业增长同步,扩大旅游就业容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农牧民群众和城镇居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服务业,使城乡居民从中受益得实惠,造福于西藏各族人民。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高度重视旅游发展同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开发、有效保护、永续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特色精品原则。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围绕特色文化、自然生态两条主线,坚持高起点、高水平,整体设计、重点开发、点线面结合,在特色上下功夫、做文章,把亮点做亮,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旅游。
坚持部门联动原则。各部门、各行业要围绕培育和发展旅游业,按照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快建设综合配套的产业体系,提高旅游发展能力。
坚持市场运作原则。依托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鼓励各类资金投入旅游业,开发多元化、多功能、高品位的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旅游经济的质量、规模和效益。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的目标
(五)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以政府投入为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在改善旅游发展“硬环境”上有实质性提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转变观念、完善体制、优化环境、培养队伍,确保在旅游管理与服务水平等“软环境”上有实质性提升,实现从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产品优势的跨越,把西藏旅游业做大做好做强,把西藏建设成享誉海内外的精品旅游胜地。
“十二五”期间,大力提升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支撑的旅游产业素质,形成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结构合理、互为支撑的旅游产品体系,吃、住、行、游、购、娱有序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促销有力、结构合理、稳定活跃的旅游市场体系,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符合西藏实际的旅游标准化体系,实现由旅游产品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跨越,把旅游业培育成富民强区的主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