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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

  市区、江阴城区、宜兴城区全面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50%以上的乡镇建成区实现“禁现”目标,推广应用预拌砂浆。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市经贸委、农林局、建设局)

  五、拓展资源利用范围,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一)加大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继续加大对粉煤灰、煤渣、钢渣和炉底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力度,扩大对废纸、废轮胎、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和废动植物油脂的规模化回收利用,培育相关类型的示范企业。加强对冶金、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的监管,提高余压余热、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市经贸委、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

  (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基础台账和统计报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资质认定和年审。(市经贸委)

  (三)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系统,推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的推广力度,严禁焚烧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机械。建立农膜回收体系,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实施以沼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市农林局、环保局、农机局)

  (四)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1.加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废纸、废玻璃、废旧金属等可再生利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市发改委)

  2.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

  3.扩建、改造现有垃圾和粪便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无害化处理系统,启动桃花山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鼓励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建设垃圾发电厂。(市发改委、经贸委、市政公用事业局)

  4.探索建立家电生产企业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家电制度。(市经贸委)

  六、鼓励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1.扩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加快推进15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支持50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发展,建成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市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

  2.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以及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市经贸委、科技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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