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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陕环批复[2007]324号)


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补办〈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西卫字〔2007〕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经营单位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格的法律文件,你单位应加强管理,杜绝丢失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同意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核定经营项目类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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